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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向“白色污染”挥剑
2019-08-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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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3

     硒砂瓜作为中宁县特色产业,为中宁县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农用覆膜栽培技术的普及,在硒砂瓜种植中也开始大量使用农膜,瓜农取得了更好的经济收益,但农膜回收不及时易导致大面积污染环境。混杂在土壤中的残膜,不及时清理,会降低土壤肥力水平;残膜在降解过程中,渗出的增塑剂和添加剂会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使农产品品质受到影响;地面裸露的残膜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白色污染”。
     2018年11月,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在中宁县硒砂瓜种植面积较大的喊叫水乡、徐套乡、白马乡、鸣沙镇等区域,均存在大量的农用残膜。为此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上述乡镇政府及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原中宁县农牧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农业种植户对农用残膜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处理,防止农用残膜污染土壤及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农业生态安全。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中宁县农业农村局以函告形式明确了鸣沙镇等4个乡镇残膜整治的重点区域、整治标准、时限要求,督促上述4个乡镇将残膜回收工作做到位。各乡镇采取召开残膜清理工作专题推促会、现场评促会和群众会议等,组织人员对沿高速公路、省道101线、硒砂瓜主干道路进行排查、集中清理整顿,对遗留的残膜进行清理捡拾和评比,定期上山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残膜回收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向各村、相关站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膜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残膜遗留较多的村认真谋划、积极行动,做好残膜清理工作。在两个月整改期内,共清理农用残膜400余吨,农用残膜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察建议发出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涉乡镇硒砂瓜地农用残膜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了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2018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公益”这一核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工作目标,以重点监督、跟进监督、全面监督为办案模式,主动作为,智慧履职,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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